湖南理工学院
会计学(120203K)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简介
本专业缘起于1985年的财务会计专业(专科),2003年获批设立会计学本科专业,2007年获批管理学学士学位授予权。在2017年湖南省教育厅组织的会计学专业排名中,本专业综合排名位列全省第五位,在B类中排名第一。2018年获批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点,2020年获批湖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本专业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和优势,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师资队伍。本专业着眼数字经济发展的国家战略需要,依托学校新工科门类,共享全方位优质资源,融合信息、数学、统计等学科,开设会计信息系统、财务分析与可视化应用、大数据与智能财务决策、智能财务共享实验等课程,将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模式融入会计人才培养过程,具备完整的专业生态链优势和鲜明的商科特色,设有CPA和管理会计两个方向,力争把本专业办成深度契合社会需求,在省内具有一定示范作用的人才培养基地、服务社会阵地和文化传承领地,全面提升学校的品牌效应,扩大学校的社会影响力。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备人文精神、科学素养、诚信品质、国际视野和双创意识,掌握经济学、管理学基本理论和会计学专业知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在各类企业、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从事会计、审计及财务管理工作的创新型、创业型、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目标1:具有良好的会计实践能力,能运用经济学、管理学基本理论、会计学专业知识和大数据技能解决各类企业、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一般会计实务问题。
目标2: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人际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组织团队开展会计、审计及财务管理活动,提高团队效率。
目标3:具备良好的公民素养和职业道德,且有一定的领导力,能带动他人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
目标4:具备较好的数字素养、了解大数据行业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势,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和一定的创业能力。
目标5:具备终身学习能力,有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和国际视野。
三、毕业要求
1[思想品德]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健全的人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科学精神、人文修养、文化品位、职业素养和进取精神;关心社会问题和国家发展,具有社会责任感,主动参与社会实践;能够传播中华优秀文化;了解国情民情社情,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指标1.1:具备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具有良好思想素质和社会责任感。
指标1.2:熟悉企业经营与企业会计、审计和财务管理活动,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规范。
2[学科知识] 具备系统扎实的基础知识、跨学科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了解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历史、现状和前沿动态,掌握本专业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了解国内外相关政策法规和惯例。
指标2.1:系统掌握经济学、管理学理论知识,具有扎实的会计学专业知识,并能运用这些知识来解释和分析各类企业、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一般会计实务问题。
指标2.2:掌握一定的大数据分析方法与技能,能用这些方法与技能了解会计学专业的前沿理论与发展方向。
指标2.3:初步掌握会计的各项技能,能进行各类企业、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等活动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3 [应用能力] 具有跨领域知识融通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相关知识和技能,分析和解决本专业或相关领域复杂问题,提出相应对策或方案,并对对策和方案的政策依据、社会环境和可能的社会影响进行分析。
指标3.1:具有独立思考的能力,能对各类企业等组织中的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现状提出自己的见解。
指标3.2:具有创新创业意识与一定的创新创业技能,能对创业型组织或组织内部的创业团队进行会计、审计、财务管理支持活动。
4[创新能力] 具有逻辑思维能力、批判精神和反思意识,能够运用本专业的研究思路和方法组织和开展调查和研究,能发现、辨析、总结、评价本专业及相关领域的现象和问题,形成个人判断、见解或对策,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具有较强的企业策划和运行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
指标4.1:能综合会计学专业知识与方法对会计领域问题进行初步的分析与诊断,并提出会计建议。
指标4.2:能利用会计学相关技能独立完成会计初级岗位的相关任务。
5 [信息能力] 能够运用各类信息技术和工具获取和分析相关信息;能够熟练使用各类软件和网上办公系统;能够使用相关模型进行分析和判断;能够使用信息技术解决本专业领域实际问题;具有较高的计算机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能够进行模型设计和运用。
指标5.1:熟悉现代办公软件和网络工具,掌握专业文献搜集方法,能够较快速地进行相关文献、专业资讯和数据的收集与整理工作。
指标5.2:初步掌握现代数理统计分析方法和前沿技术,能够对各类企业等组织的财务和经营状况进行必要的定量分析与数据挖掘。
6[沟通表达] 具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能够使用准确规范的语言文字,逻辑清晰地表达观点,能够与同行和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具有一定的宣传和传播能力。
指标6.1: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沟通技巧,具有理解他人情绪的能力,能在团队中进行有效的沟通协调工作。
指标6.2:具有较强的书面表达能力,能初步编写会计工作所需的相关文件,进行各种公文沟通。
7[团队合作]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能够与团队成员和谐相处,协作完成复杂任务;具有较强的策划、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指标7.1:有团队合作意识,能够主动与团队成员沟通与合作,有服务组织内部员工、会计主体和会计信息使用者的意识。
指标7.2:能够初步根据组织的需要进行团队组建、任务分工等工作,有激励团队成员完成团队目标的相关能力。
8[国际视野] 理解和尊重世界文化的差异性和多样性,了解国际动态,关注本专业领域的全球重大问题,具有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的能力,能够传播中华优秀文化和中国智慧;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能够开展高水平国际对话和国际合作。
指标8.1:了解国际会计理论前沿相关知识。
指标8.2:至少掌握一门外语,能够理解不同文化、行为之间差异,在跨文化背景下进行沟通和交流。
9[学习发展] 具有自我规划、自我管理、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能力,能够通过不断学习,适应社会和个人高层次、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指标9.1:具有终身学习意识和自主学习能力,能够在今后的职业生涯中不断学习以补充新的知识与技能。
指标9.2:具有良好的自我管理能力,能够持续适应职场需要。
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的关系矩阵
培养目标 毕业要求 |
目标1 |
目标2 |
目标3 |
目标4 |
目标5 |
毕业要求1.1 |
|
|
H |
|
|
毕业要求1.2 |
|
|
H |
|
|
毕业要求2.1 |
H |
M |
|
|
|
毕业要求2.2 |
H |
|
|
|
M |
毕业要求2.3 |
M |
L |
|
|
|
毕业要求3.1 |
H |
|
H |
|
|
毕业要求3.2 |
M |
|
L |
|
|
毕业要求4.1 |
|
|
|
H |
|
毕业要求4.2 |
|
|
|
H |
|
毕业要求5.1 |
L |
|
|
M |
|
毕业要求5.2 |
|
|
|
H |
L |
毕业要求6.1 |
|
H |
|
|
|
毕业要求6.2 |
|
M |
|
|
|
毕业要求7.1 |
|
H |
M |
|
|
毕业要求7.2 |
|
H |
M |
|
|
毕业要求8.1 |
|
|
|
|
H |
毕业要求8.2 |
|
|
|
|
M |
毕业要求9.1 |
|
|
|
M |
H |
毕业要求9.2 |
|
|
|
L |
H |
|
注:空白表示无相关,H=强相关(0.2),M=中等相关(0.15),L=弱相关(0.1) |
四、主干学科
工商管理。
五、学位课程
初级财务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学、会计信息系统、成本会计学、税法、财务管理学、高级财务会计学、审计学、财务分析与可视化应用、管理会计学。
六、学制、学分与学位授予要求
(一)基本学制4年,弹性学习年限3-6年,按学分制管理。
(二)学生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第一课堂156学分,第二课堂7学分方可毕业。满足《湖南理工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方可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七、各类课程学分分配
(一)课程学分分配表
课程类别 |
必修学分 |
选修学分 |
学分小计 |
学分占比 |
通识教育课程 |
37 |
8 |
45 |
28.85% |
学科教育课程 |
34 |
0 |
34 |
21.79% |
专业教育课程 |
62 |
15 |
77 |
49.36% |
合计 |
133 |
23 |
156 |
100% |
课程类型 |
课组名称 |
修读 方式 |
理论教学环节 |
实验实践教学环节 |
学分 小计 |
学时 小计 |
学分 |
学时 |
学分 |
学时 |
通识教育课程 |
通识必修课 |
必修 |
24 |
384 |
13 |
298+2w |
37 |
682+2w |
通识选修课 |
选修 |
8 |
32 |
0 |
0 |
8 |
32 |
学科教育课程 |
学科基础课 |
必修 |
31 |
496 |
3 |
48 |
34 |
544 |
学科实践课 |
选修 |
0 |
0 |
0 |
0 |
0 |
0 |
专业教育课程 |
专业核心课 |
必修 |
31 |
496 |
5 |
80 |
36 |
576 |
专业方向课 |
选修 |
14 |
224 |
1 |
16 |
15 |
240 |
专业实践课 |
必修 |
0 |
0 |
26 |
42w |
26 |
42w |
第二课堂 |
必修 |
0 |
0 |
7 |
0 |
7 |
0 |
合计 |
108 |
1632 |
55 |
442+44w |
163 |
2074+44w |
毕业总学分 |
163 |
其中:
比例类别 |
学分数 |
比例 |
“选修课程”学分与占毕业总学分比例(≥30%) |
62 |
38.04% |
“实验实践环节”学分与占毕业总学分比例(人文社科艺术类≥20%、理工类≥25%) |
55 |
33.74% |
教师教育课程学分与总学分占比 |
0 |
0 |
通识教育课程中的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分(≥10%) |
6 |
13.33% |
(二)实践学分分配表
课程类别 |
必修学分 |
选修学分 |
合计学分 |
学分占比 |
集中设课实践 |
26 |
0 |
26 |
15.95% |
理论课程实践教学部分 |
21 |
1 |
22 |
13.50% |
第二课堂 |
7 |
0 |
7 |
4.29% |
小计 |
54 |
1 |
55 |
33.74% |
第一课堂 (48学分) |
理论教学(22学分,占比13.50%) |
必修21学分(12.89%) |
选修1学分(0.61%) |
通识校选课 |
0学分(0%) |
其他选修课 |
1学分(0.61%) |
实践教学环节 (15.95%) |
必修26学分(15.95%) |
选修0学分(0%) |
第二课堂 (7学分) |
7学分 |
“选修课程”学分与占毕业总学分比例(≥30%) |
38.04% |
“实验实践环节”学分与占毕业总学分比例 |
33.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