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掌握经济学以及经济与贸易类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方法,认识国内外经济、贸易的运行机制和发展规律,熟悉国际通行的经贸规则,熟练使用1门外语,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成为服务于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全球视野和较为完备知识体系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培养目标1:培养具有良好思想品质、道德修养和较强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人才。
培养目标2:培养掌握经济学以及经济与贸易类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方法,具有较强专业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培养目标3:培养能熟练使用1门外语,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知识的复合型人才。
培养目标4:培养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的创新型人才。
二、毕业要求
通过本科阶段学习,毕业生应达到如下的毕业要求:
1、知识要求
该专业培养的学生应具备较为完备的知识结构,包括基础性知识、专业性知识、工具型知识和通识性知识等。
1.1基础性知识。接受经济学理论和研究方法的系统训练,扎实掌握经济与贸易类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体包括掌握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等方面的知识。
1.2专业性知识。了解国内外经济与贸易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惯例,掌握国内外经济与贸易活动专门知识的基本原理,熟悉商务活动的业务内容、业务流程以及商务文书的中外文写作规范。
1.3工具性知识。具备从事本专业学术研究和实务操作所必须的数学、外语、计算机、互联网等相关知识。
1.4 通识性知识。具备一定的文学、历史、哲学、艺术、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了解人类文明发展和世界优秀思想文化,掌握科学常识和现代科技发展趋势。
2、能力要求
该专业培养的学生应具备较为系统的能力结构,包括获取知识的能力、运用知识的能力、创新思维的能力和跨文化交流的能力。
2.1 获取知识的能力。养成良好的自学习惯,学会利用现代科技与信息等高效的渠道和途径获取新知识,具备自我学习知识、自我消化知识、自我更新知识的能力。
2.2 运用知识的能力。具备洞察问题、提炼问题、综合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研究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2.3 创新思维的能力。养成独立思考、创新思维的习惯,具备进取意识和探索精神,拥有良好的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2.4 跨文化交流的能力。培养跨文化交流的兴趣,养成尊重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文化及风俗等的良好素养,在读、说、听、写、译等各个方面熟练掌握1门外语。
3、素质要求
该专业培养的学生应具备较为全面的素质结构,包括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身心素质等。
3.1 思想道德素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遵纪守法,诚信为人,富于进取,具有团队意识。
3.2 科学文化素质。具有较好的人文和艺术修养、审美情趣及文字、语言表达能力,具有全球化视野,掌握自然科学知识,跟踪科技发展动态,对中外优秀传统文化与思想有一定了解。
3.3 专业素质。有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掌握经济学、国际经济学等学科门类的基本理论、分析方法和发展动态,了解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经贸政策法规和世界贸易组织相关知识,掌握商务经营活动中的操作技巧,具备从事经济贸易理论研究或商务活动的基本技能。
3.4 身心素质。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培养特色
1、根据学校定位设定培养目标。根据学校“有较高社会影响力的特色鲜明的地方大学”的办学定位,树立了以能力导向为主、兼顾知识传播和素质的提高,培养具有较强专业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健全人格,较好地服务于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人才培养理念。
2、结合经济发展与区域特色设置专业方向。本专业设置了国际贸易和跨境电商两个方向。在国际贸易方向开设了《港口经济》等反映地方经济特色的课程;在跨境电商方向,开设了《商务大数据分析》、《跨境电商理论与实务》等适应互联网时代需求的特色课程。
3、通过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突出人才培养的实践特色和应用特色。特别注重与大型企业集团和中小型创新企业深度合作,吸纳企业优秀资源进课堂,将课程教学融入企业业务流程,将教学实践环节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有机结合,形成校外产学研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建立“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新机制,促进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紧密结合。
四、主干学科
应用经济学。
五、学位课程
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计量经济学、金融学、应用统计学、国际贸易实务、国际结算、国际商法。
六、学制、毕业基本要求及学位授予
(1)基本学制四年,弹性学习年限3-6年,按学分制管理。
(2)学生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及其他教学环节,达到规定的162学分,并修完规定必修但不计学分的所有课程和环节,方可毕业。满足《湖南理工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方可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