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6〕20号)精神,按照学校关于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要求,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开展了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资格审查、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11月5日—11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反映地点:5号教学楼204、205C室,联系电话:13327203666。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11月5日
下一篇:关于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学生名单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