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考通〔2023〕9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第七版)》(教体艺厅函〔2023〕7号)和《湖南理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做好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创新潜质考核,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硕士研究生人才选拔质量;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稳妥做好后疫情时代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金城
副组长:黎振强、何姣
成 员:刘思超、吴忠才、林友谅、易翠枝、湛忠灿、熊建新、肖成林
秘 书:彭维林、田华、易萧、黄玲玲
职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面负责学院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黎振强
成员:刘敬龙、彭维林、黎文龙、叶苗苗、李迅
职责:全面监督、检查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三)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成立应用经济学、会计专硕和旅游管理专硕三个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含博士)职称的教师组成,分别负责本专业的复试工作。配备1名秘书秘书,负责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
(四)技术保障小组
组长:易萧
成员:彭十一、黄玲玲
职责:负责网络远程复试所需要的软硬件条件,掌握软件操作流程,培训复试教师,开展网络复试演练,负责网络安全稳定,及时处理复试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三、复试基本条件
(一)复试的成绩要求
1.会计专硕(1253)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总分≥215分,英语≥51分,管理类综合能力≥102分。
2.应用经济学(0202)考生执行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中“经济学”A类考生的最低分数要求。
3.旅游管理专硕(1254)考生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中“旅游管理”A类考生的最低分数要求。
(二)复试实行差额复试,生源充足的条件下一般不低于本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的120%。
(三)学院各专业均不接受破格复试。对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通过调剂来完成计划数。
四、调剂
(一)调剂专业和计划数
1.应用经济学(0202),计划录取14名调剂考生。
(二)调剂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专业《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的A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应用经济学(0202)接收调剂的基本要求:(1)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经济类专业,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政治、英语等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2)初试成绩总分≥346分,满分等于100分的单科≥48分,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72分。
6.会计专硕(1253)和旅游管理专硕(1254)不接受调剂。
7.接收调剂考生以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
(三)调剂的基本程序
1.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调剂信息并开通调剂系统,每次开通时间不少于12小时。
2.符合教育部公布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
3.学院审核调剂申请时,以国家统考科目成绩为主要依据,同时参考修读大学课程、参加学科竞赛、科研等方面的表现,遴选调剂考生进入复试,复试名单在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研究生工作部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未在24小时内确认“复试通知”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4.调剂考生参加复试后,研究生工作部将根据我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被“待录取”的考生需在24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湖南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待录取名单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我院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于2023年4月8日开始,于4月15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工作于4月6日开始,于4月8日进行调剂考生复试,于4月30日前完成。
(二)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在复试前需提交下列材料(现场复试考生需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备查)。一志愿复试考生于4月3日24:00前,调剂复试考生于4月7日24:00前,将复试资格审查资料发送至学院研究生工作邮箱hnlgxyyjs@163.com ,邮件主题命名为:报考我院专业+姓名+资料类型,如“应用经济学-张为佳-复试资格审查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
2.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本科阶段成绩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毕业需提供毕业证书、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
4.未毕业自考生,在提交1、2项资料后,还需提供考籍卡(证)照片。
(三)复试方式
1.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后疫情时期,经综合研判决定,会计专硕(1253)和旅游管理专硕(1254)考生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复试,应用经济学(0202)考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
2.网络远程复试方式采用中国移动“云考场系统”平台,所有考生在学院主页下载《云考场使用手册》,熟悉线上复试系统的操作流程,并参加学院组织的测试演练,以保证线上复试各环节衔接顺畅。考生参加“云考场系统”平台培训和测试演练的时间,学院另行通知。
3.备用平台。如中国移动“云考场系统”发生故障,并在10分钟内无法恢复,我们将启用备用平台继续复试。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所有考生必须提前在手机和电脑上都安装好腾讯会议软件。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具体包含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三部分。具体为:
1.专业课笔试。严格按照《湖南理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组织考试,满分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其中:
(1)会计专硕(1253)和旅游管理专硕(1254)采用现场复试方式集中笔试,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其中:①会计专硕(1253)笔试科目为财务与会计,内容包括财务会计学、财务管理学、管理会计学等,主要考查考生对财务会计学、财务管理学和管理会计学的理论与实务的掌握程度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②旅游管理专硕(1254)笔试科目为旅游学概论,主要考查考生对旅游学概论基本理论与实务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2)应用经济学(0202)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笔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主要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笔试科目:经济学综合。考察学生对西方经济学(微观、宏观)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及基本分析工具和分析方法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
2.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包括以下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由学院委派英语功底好的专任教师进行考查,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会计专硕、旅游管理专硕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考试方式为现场集中笔试。
5.加试。旅游管理专硕(1254)的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不加试。应用经济学(0202)和会计专硕(1253)的跨专业考生,不加试。应用经济学(0202)和会计专硕(1253)的同等学力考生,按《湖南理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应用经济学(0202)加试采取笔试形式,时长30分钟,每门满分100分;会计专硕(1253)加试采取笔试形式,时长60分钟,每门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不予录取。
(五)复试流程安排
1.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学院一志愿复试名单详见方案附件,具体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如下表所示。
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专业 |
时间 |
地点 |
内容 |
会计专硕(一志愿)
|
4月3日24:00前 |
- |
资格审查、缴复试费、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
4月8日上午8:30-9:30 |
8404、8405 |
笔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 |
4月8日上午10:00-12:00 |
8404、8405 |
笔试科目:财务与会计 |
4月8日下午14:00-16:00 |
8404 |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管理学原理、微观经济学 |
4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6:00 |
8301、8113、8413、8513 |
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
旅游管理专硕 (一志愿) |
4月3日24:00前 |
- |
资格审查、缴复试费、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
4月8日上午8:30-9:30 |
8410 |
笔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 |
4月8日上午10:00-12:00 |
8410 |
笔试科目:旅游学概论 |
4月8日下午2:00-6:00 |
8613 |
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
应用经济 (一志愿和调剂) |
4月7日24:00前 |
- |
资格审查、缴复试费、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培训和模拟演练 |
4月8日上午8:30-9:30 |
机房+云考场 |
笔试科目:经济学综合 |
4月8日上午10:00-12:00 |
8413,8513+云考场 |
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
4月8日下午14:00-15:00 |
机房+云考场 |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统计学、宏观经济学 |
注:应用经济学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复试同时进行,执行相同的标准,分批录取。
2.学院于复试前一天完成考生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允许参加复试。复试期间(从该专业开始复试到复试全部结束),严禁考生在群里讨论有关复试内容,一经发现,将按照泄密违规行为处理。
3.采取网络线上复试的专业,考生需准备好符合要求的设备,符合网络远程复试软硬件及环境要求。考生如有困难,无法自行准备考场条件,应及时向学院说明情况,根据学院建议解决问题。考生须熟练掌握“云考场系统”、“腾讯会议”平台操作流程,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学院组织的移动“云考场系统”、“腾讯会议”平台的培训、模拟演练。考生须遵守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网络远程复试专业考生操作流程
时间节点 |
具体要求 |
考前30分钟 |
登陆复试平台,查阅系统须知及考试信息。 |
考前25分钟 |
确认准考信息,提交相关材料。 |
考前20分钟 |
进入复试考场页面,完成实人认证,查看考试信息,复试顺序,按要求候场。 |
轮到本人前15分钟 |
调试话筒、摄像头等设备,确保使用正常,保证手机、笔记本电量充足。【手机注意关掉屏幕保护,万一掉线注意微信或QQ群中秘书的通知和联系电话)】 |
轮到本人前10分钟 |
根据候考官要求做好准备,清空复试环境内与复试有关的书籍、物品、人员,不可随意离开。 |
复试开始 |
接受邀请,进入笔试或面试环节,根据复试考官要求完成复试。 |
复试结束 |
退出复试考场,完成复试。 |
4.考生需办理复试收费手续(复试费标准为湖南省物价局核准的120元/生),由复试小组秘书收取复试费,考生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转账后由秘书提供收据。
六、录取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体检情况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一)录取规则
1.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4.在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5.综合总成绩为考生能否被录取的基本依据,各学院应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先按综合总成绩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指标由调剂考生按综合总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进行录取。若综合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初试成绩、统考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6.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待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24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7.4月20日24时前如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空出的招生计划学院通过在同一复试批次内按综合总成绩排名顺延递补拟录取完成。4月21日零时以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整后进行。
(二)综合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1.复试综合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60%+复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40%。
2.应用经济学专业的复试总成绩为: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5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25%。
3.会计专硕、旅游管理专硕考生的复试总成绩为: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20%+专业课笔试成绩×45%+综合面试成绩×25%+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0%。
七、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进入网络远程复试系统平台进行督查。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有关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等信息报研究生工作部审核通过后及时在学院官网上公布。拟录取结果信息由研究生工作部统一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四)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
(五)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学籍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学院复试监督小组监督电话:0730-8646343,学院监督邮箱:hnlgxyyjs@163.com
学校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处0730-8640142,研招办0730-8809770
八、体检
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须在确认拟录取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三个月内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以上)拍照或扫描成电子版,发送至学院研究生工作邮箱hnlgxyyjs@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报考我院专业+姓名+体检报告,如“会计张为佳体检报告”,开学报到时将体检报告纸质版交到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九、其他事项
1.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
2.录取形式为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学校将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档案的考生不享受助学金。具体办法参考学校奖助相关文件。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行放弃处理。
4.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