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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理工学院全日制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日期: 2018-09-2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一、专业代码

1254

二、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一)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社会责任感以及创业创新能力和旅游职业精神,掌握旅游管理理论知识和技能,具备国际化视野和战略思维能力,能够胜任现代旅游业与相关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与复合型旅游服务行业管理人才。

(二)  基本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具有改革创新意识;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质。

2、掌握旅游管理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旅游领域管理工作需要的基本知识、专业思维、实践能力与实施技巧。

3、具备开放的国际化视野,能够引领特定行业某一领域的创新发展。

4、具备旅游业及相关行业的管理技能,能够开发潜在资源,创造综合效益。

5、具备前瞻性的战略思维能力,能够把握旅游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新现象,解决旅游运行中出现的关键问题。

6、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三、 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并具有3年或以上实践工作经历人员。

四、 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习方式,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可实行2至4年的弹性学制。一般要求前二个学期修满学分,后二个学期主要从事社会实践和学位论文的选题、开题、写作及答辩工作。

五、 培养方式

实行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研究三个阶段。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全日制进行,一般在1年内完成。专业实践主要在实习单位完成,一般在课程学习结束后进行,时间不少于半年。学位论文工作可与专业实践有机结合,并同时进行,自开题报告通过后,时间不少于10个月。

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联合培养,校内导师是硕士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

在课程体系的设计上,设计“四模块”课程体系。强化职业需求导向,注重人文与科技相结合,强调以综合素养和专业知识与能力提高为核心。课程在包括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模块的基础上增加以培养综合素养为目标的人文与科技相结合的专业实践与综合能力课程模块。

六、 总学分要求

学生应至少修满35学分。其中学位基础课5学分,专业必修课15学分,专业选修课至少7学分,专业实践8学分。非本专业考取的研究生应补修至少3门旅游管理本科课程,并记录成绩,补修课不及格不能参加硕士学位论文开题与答辩。

七、课程设置

由学位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和专业实践与综合能力课程四大模块组成,各模块课程及学分要求如下:

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课程编号

学时

学分

考核方式

开课学期

理论

实践

学位

基础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17S030501200000

36

2

考试

1

硕士学位英语课

17S050201300002

48

3

考试

1

旅游产业经济分析

18S120201312022

24

24

3

考查

1

旅游营销调研

18S120202312022

24

24

3

考查

1

旅游信息系统管理(旅游大数据与电子商务)

18S120203312022

24

24

3

考查

1

旅游投资与财务管理

18S120204312022

24

24

3

考查

1

旅游目的地开发与管理

18S120205312022

24

24

3

考查

2

修课

旅游规划与开发(至少修满7学分)

旅游规划与策划(必选)

18S120206312022

24

24

3

考查

2

旅游企业战略管理

18S120207212022

16

16

2

考查

2

服务管理

18S120208212022

16

16

2

考查

2

旅游专业英语

18S120209212022

16

16

2

考查

2

旅游研究方法

18S120210112022

16

1

考查

2

旅游酒店管理(至少修满7学分)

酒店经营与管理(必选)

18S120211312022

24

24

3

考查

2

旅游企业战略管理

18S120207212022

16

16

2

考查

2

服务管理

18S120208212022

16

16

2

考查

2

旅游专业英语

18S120209212022

16

16

2

考查

2

旅游研究方法

18S120210112022

16

1

考查

2

旅游资源管 理(至少修满7学分)

旅游资源调查与评价(必选)

18S120212312022

24

24

3

考查

2

旅游企业战略管理

18S120207212022

16

16

2

考查

2

服务管理

18S120208212022

16

16

2

考查

2

旅游专业英语

18S120209212022

16

16

2

考查

2

旅游研究方法

18S120210112022

16

1

考查

2

专业实践与综合能力

专业实践

18S120213812022

128

8

考查

3

案例撰写

18S120214012022

考查

3

实践调研与考察

18S120215012022

考查

3

跨专业课程选修

18S120216212022

考查

2

合计

35

硕士生须严格按照培养计划进行学习,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取得培养计划确定的所有课程的学分。课程考核按《湖南理工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环节)管理及考核暂行办法》实行。

专业实践课程考核按《湖南理工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要求及考核办法》(校政发[2014]36号)实行。

非本专业考取的研究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补修2门旅游管理本科核心课程并列入个人培养计划。补修课程须考核合格,计成绩,但不计学分。旅游管理补修核心课程如下:

  旅游管理补修课程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考核方式

开课学期

旅游学概论

18S120217212022

考试

1—2

管理学

18S120218212022

考试

1—2

酒店管理原理

18S120219212022

考试

1—2

旅行社管理

18S120220212022

考试

1—2

旅游景区管理

18S120221212022

考试

1—2

跨专业选修课程

硕士生根据个人兴趣,至少选修一门所在专业要求以外的课程,且须征得指导教师的同意并列入个人培养计划。任选课程计成绩,不计学分。

课程考核

考试课程成绩按百分制评定,60分以上可获得相应学分。考查课程成绩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评定,合格以上可获得相应学分。补修课程和任选课程成绩按合格或不合格评定。

八、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是重要的教学环节,充分与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专业实践主要采用分段实践与集中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分段实践主要采用课程见习、社会调查、案例模拟等方式并结合理论课程学习进行。学院将根据专业和课程要求,分段灵活安排实践活动。

专业实践以集中实践为主,研究生自主实践为补充的方式进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脱产)研究生的集中实践安排在第三学期,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集中实践主要是在学院建立的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完成,并从实践教学基地中遴选兼职导师负责指导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如果实践教学基地无法完全安排研究生实践时,可适当安排部分研究生进行自主实践。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成绩根据学生提供的实践计划、实践总结报告,学生在实践单位的专业态度(包括出勤率)、专业能力、专业绩效等指标,由学院导师和实践基地兼职导师综合考核后进行评价,给出成绩。学院对研究生实践实行全过程的管理、服务和质量评价,确保实践教学质量。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4个等次,考核成绩为不及格的需要重新安排专业实践,并重新进行评价。

九、学位论文工作

(一)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工作须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的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湖南省特别是岳阳地区旅游业界现实问题,要有明确的旅游管理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学位论文内容应突出反映作者综合运用现代旅游管理知识技能解决旅游行业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体现作者能够承担旅游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旅游管理职业素养。

学位论文的内容应真实、规范、完整、准确,且符合《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规范》要求。

(二)论文开题报告

硕士生须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做好学位论文选题工作,撰写开题报告书。开题报告的内容应包括选题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工作内容、工作方案、工作条件 (经费、设备等)、预期目标、存在的问题等。开题报告由校内专家和行业专家组成的开题审核专家组负责考核,通过者方可继续进行学位论文工作。

(三)中期检查

硕士生在通过开题报告后6个月内,由学位点组织学位论文工作中期检查,主要检查学位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

(四)论文评审与答辩

学位论文除经导师写出详细的评阅意见外,还须通过预答辩评审、相似性检测、双盲审等评审环节。预答辩评审专家组、双盲审专家、正式答辩委员会均不得少于三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双盲审专家和正式答辩委员会中须有至少二名校外同行专家,其中至少一名业界专家。

硕士生完成了培养计划中的所有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工作环节并达到相应要求,通过了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审、相似性检测、双盲审等评审环节,方可进行正式答辩。

十、 考核与筛选

每学年末,对硕士生一学年来的德、智、体情况进行年度总结与综合考核。考核结果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作为评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学籍管理的依据并存入研究生业务档案。合格以上的硕士生方可按培养计划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中期考核在课程学习结束,开题报告完成后进行,一般安排在研究生入学后第三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进行,我校研究生均须按期参加中期考核,未进行中期考核者不能毕业。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合格生可以继续按培养计划攻读硕士学位,顺利进入论文工作阶段。不合格生及因故未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各学院应在三个月内进行一次补考核工作,补考核流程等同中期考核。补考核通过者,方可进入硕士学位论文工作阶段。补考核不合格者,不宜继续培养。对终止学习的硕士生,如其修完研究生全部课程、考试成绩符合要求并取得规定学分,发给其研究生结业证书。若未修完研究生全部课程,考试成绩未取得规定学分,可视情况发给肄业证书或学习证明。

十一、学位授予

硕士生按个人培养计划学习和工作,修满了规定学分,通过了学位论文答辩,毕业考核合格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学院地址:岳阳市湘北大道湖南理工学院8号教学楼   联系电话:0730-8646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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